Thursday, December 24, 2009

是你還是我?

台灣人的一些說話習慣讓我很困惑。

例如說,當我在跟某人敘述一件跟我有關的事情時,
我會說:「當別人批評我時我會覺得這並不干他的事。」

但很多人在向我、或是任何人,敘述一件跟他們有關的事情時,
他們常常會說:「當別人批評我時,'你'會覺得說,這又不干他們的事。」

我不知道是太口語或約定成俗了,這明明就是錯誤的代名詞使用方法不是嗎?

當一個人在敘述自己的感覺時又為什麼要用'你'這個代名詞呢?當A在對B說'你'時不就在指B嗎?干B屁事呢?

是想讓對方進入自己的情緒嗎?是要讓對方感同身受嗎?

我知道大家都這樣用,我已前也都這樣用,但仔細想想這很不合理很不合邏輯不是嗎?還是這背後有隱含甚麼典故而我卻不知道?

It is awkward, isn't it? or it's just me....

後來想想這大概是一種省略用法:「當別人批評我時,﹝如果是你﹞你會覺得說,這又不干他們的事。」
要不然就是當事人喜歡站在第三人稱的立場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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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ey

我喜歡把我生活中的所有一切看做是「生活態度」。
欣賞音樂是態度、寫作是態度、閱讀是態度、喝酒吃飯也是態度。
這些態度構成了我人生的旅程。

某年我在Boston郊區的某學校逗留了整個暑假。我的英文老師Mark有一天特別把我叫進辦公室裡討論我的文章。他特別說到了他的寫作方法,就是想到甚麼寫下來不論正確與否。聽歸聽接受歸接受但是要讓理性完全地不介入寫作過程對我來說是有點難度的。

過了暑假回到WMA高中,來了個從哈佛大學來的新英文老師Elliot,他的形象就像是Sean Connery演的William Forrester,不論是外觀髮型穿著﹝話說這個老哈佛人穿衣服的品味還真不是蓋的﹞以至他對寫作的態度,都像是活生生從那部電影裡走出來的。我的寫作能力進步最快的時間大概就是上他課的那一整個senior year。

我寫作最大缺點就是「如何寫、如何開始寫、如何繼續寫」。

But as Forrester said, you must write your first draft with your heart. You rewrite with your head. The first key to writing is... to write, not to think!

寫網誌也是一樣,我的draft大概有已經po出來的文章的兩倍之多了,但每一篇大概都只有完成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程度。這好像也多少反映了九份算命婆告訴我的:「你的興趣多,頭腦也夠,但就是不夠專注在一件事情上,所以總是虎頭蛇尾。」

不論我相信算命與否,她倒是講對了這個會嚴重影響到我命運的事。

這種態度跟我旅程是息息相關的。小則無法寫完一篇網誌,大則無法完成大業,無論是甚麼樣的大業。

當然不是做每件事情的技術層面都如我老師所建議的寫作方法一般,先寫再改,而是說這是一種生活態度。

But the point is to keep the momentum in my life.

宮崎駿的動畫魔女奇奇在魔法修煉的人生旅途中遇到了瓶頸,所以他抽離一段日子到了之前在森林裡遇到的愛畫畫大學生家中。

「其實畫畫跟魔法很像,我也常常有畫不下去的時候。」
「真的?那時你要怎麼辦?以前我不用想就能飛了,現在卻不知道如何才能飛。」
「要畫,不斷地畫。」

我最近重看一些宮崎駿動畫的感想是,這些根本就不是給幼童看的,這些感受都是我小時候看這些動畫時根本不瞭解也察覺不到的。

人生的旅程就是這樣。不能因為不知道方向而停止腳步,因為經過不斷的碰撞,自己的道路會越來越清晰。

就像哈佛老頭Elliot說的:「我寫作時我並沒有想太多我只是一直寫一直寫,一直到寫完為止都不停下來,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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